2023年5月,西安的安某开车带着87岁的母亲外出散心。因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车内大喊,他长期捂压母亲口鼻致其逝世。
安某决议自杀。他忧虑母亲生还后无人照料,拿来通明胶带封住母亲口鼻,后在车内服药割腕自杀。
近来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的刑事裁决书。裁决书显现,安某妻子看到他留下的遗书后报警,民警在车内发现安某将其送医。安某案发时郁闷发生,法院以安某犯成心杀人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
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,刘某(殁年87岁)系被告人安某的母亲。2020年,刘某因患病日子不能自理,被安某从甘肃老家接至西安市雁塔区照料日子。2023年头,安某被确诊为失眠、焦虑症,发生了自杀并“带走”其母的主意。
2023年5月12日18时许,安某前来看望其母时,因刘某心情不稳定,安某驾车载其母外出散心,于19时许回来小区,将车停在小区停车位,二人同在车上歇息。刘某睡醒后心情激动,在车内大声喊叫并拿木枕头乱砸,安某为阻挠其母大喊,用手长期捂压刘某口鼻和颈部,致其逝世。
作案后安某决议自杀,但又恐其母生还后无人照料,遂用通明胶带封住刘某口鼻,并回来家中留下遗书,取出其母遗像,取来被子、食物放在车上,后在车内服用安眠药后割腕自杀。次日7时许,安某妻子发现遗书后报警,民警在车内发现安某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。
经判定,刘某系扼压颈部及捂压口鼻引起机械性窒息逝世;安某患心境障碍,郁闷发生,作案时正处于疾病的发病期,辨认才能存在,但控制才能有所削弱,有限制(部分)责任才能。
陕西高院二审以为,安某归案后供述自己因身体原因发生了自杀主意,又忧虑其身后被害人无人照料,发生同时将被害人“带走”的主意,即长期捂压被害人口鼻,致其逝世,后恐自己自杀后被害人复生,又用胶带环绕被害人口鼻,片面上有寻求被害人逝世的片面成心,其所留遗书亦可以印证其供述,安某的行为契合成心杀人罪的构成要件,原判以成心杀人罪科罪处分并无不当。案发前安某已患有心境障碍,郁闷发生,作案时处于疾病发病期,控制才能有所削弱,属限制刑事责任才能人,安某应承当刑事责任;与其他一般的成心杀人案件比较,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较小,安某到案后亦能供述首要犯罪事实,被害人亲属亦主张对安某从宽处分,原判据此已对安某从轻判处。裁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